6月25日上午,《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启动仪式在和顺古镇隆重举行。《条例》经云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,于202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。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相关领导、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负责人、和顺镇镇村干部、群众代表参加启动仪式。
市政府领导在致辞中强调,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开启了和顺古镇保护工作的新篇章,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和顺古镇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大成果,是事关和顺古镇保护和腾冲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,是实现和顺古镇保护管理法治化、规范化的重要途径,为和顺古镇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。
要求市级各部门与和顺镇镇村干部,要把《条例》的学习和宣传作为近阶段普法工作的重点,把《条例》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的各项条款,做到学懂弄通,增强工作的准确性、主动性,当好《条例》的遵守者、宣传者、捍卫者,确保《条例》执行不走样、不变通、不打折,切实把和顺古镇保护好、建设好、利用好,让和顺古镇永葆“丝路侨乡”、“极边古镇”的历史风貌;要加大《条例》宣传力度,运用宣传栏、宣传手册和新媒体平台等宣传方式,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保护和顺古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努力营造全民关心、支持、参与和顺古镇保护的良好氛围;切实加强《条例》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,保障《条例》设置的每一项条款落地落实、见行见效,使《条例》成为管用实用之法、为民利民之法、群众拥护之法,为和顺古镇5A景区创建发挥积极作用。随后,十字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张成良同志围绕学习贯彻执行《条例》进行了表态发言。启动仪式结束后,出席仪式的领导和嘉宾参观了宣传展板,向群众和游客发放《条例》700余份。
(文章来源:侨乡和顺)